沈家千金NPH - 第5章 英雄救美?

我走出酒店的时候,外面已经很黑了。

风有点凉,吹在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忘了带外套出来,衬衫太薄了,挡不住什么。但我不想回去拿。

旋转门在身后转了好几圈才停。

台阶下面铺着红毯,两边摆了很多花,粉白色的,在路灯下面看起来有点发灰。

这些花白天应该挺好看的,现在就像被扔在那里没人要的东西。

我站在台阶上,从口袋里摸车钥匙。

“沈小姐。”

有人叫我。

大堂经理从里面跑出来,西装穿得很整齐,头发也梳得很好,但表情不太对。

他笑得有点紧,像是不知道该不该笑。

“您这就走了?宴会还没——”

我看了他一眼。

他就不说话了。

我也没说话。有时候不用说话,看一眼就够了。

我走下台阶,按了一下车钥匙。停在门口的黑色迈巴赫闪了闪灯。

这辆车开了三个月了,我还是不太习惯它,太大了,拐弯的时候总是要多打半圈。

坐进车里,我把包扔在副驾驶上,发动引擎。

后视镜里,那个经理还站在台阶上,弯着腰,没有动。

我踩了油门。

车开出去的时候,我想了一下要去哪。

不想回家。家里太大了,客厅那个水晶吊灯是厉景琛挑的,每次看到都觉得烦。

床单是昨天换的,但今天早上那个男的还在上面躺过。

虽然阿姨下午来收拾过了,但还是觉得不对。

不是不能回去,就是不想现在回去。

我想去一个不用跟任何人说话的地方。

红灯。我停下来,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两下。

然后我想起一个地方。城西有个小酒吧,没有招牌,门是一扇黑色的铁门,很不起眼。

但里面的酒不错,灯光很暗,不会有人来跟你说话。

以前去过一次,一个人,挺好的。

绿灯亮了,我打了把方向。

二十分钟后到了。巷子很窄,我把车停在路边,走过去推门。

里面比外面看起来大。

吧台很长,酒柜从地板到天花板,全是瓶子,灯光照在上面黄黄的,亮亮的。

角落里坐着几桌人,声音很小,听不清在说什么。

音响里在放一首爵士乐,我也不认识是什么曲子。

我选了最里面的位置,靠墙,能看到门口,但门口不太容易看到我。

一个年轻女孩走过来,穿白衬衫黑围裙,头发扎得很紧。

“喝什么?”

“尼格罗尼。少冰。”

她点点头走了。

我把手机放在桌上,屏幕亮了一下,没有消息。厉景琛没发,那个男的也没发。

厉景琛大概还在宴会上收拾烂摊子。

那个男的不知道在干什么,开出租?健身?都跟我没关系。

酒来了。

我喝了一口。苦的,然后有点甜,然后有一股很香的味道。还行。

我靠在沙发里,看着杯子外面的水珠往下流。

脑子终于安静了。

从今天下午醒来到现在,这是第一次什么都不想。

下午的事,晚上的事,全都过去了。像水倒进下水道,咕嘟一下,没了。

我应该想点什么。

比如厉景琛会不会报复我,比如我爸知道以后会不会骂我,比如明天那些人在背后怎么说我。

但我一个都不想,觉得没意思。

我沈清辞活到现在,从来没有靠过谁。

所有的东西都是我自己拿来的。一个厉景琛,不至于让我睡不着觉。

我又喝了一口。

这杯酒挺烈的,后劲大。昨晚喝太多了,今天少喝点,就这一杯,喝完就走。

我心里这么想。

但有人不让我安安静静喝完这杯酒。

“美女,一个人?”

声音从右边传过来。黏糊糊的,全是酒味。

我没抬头。

“美女,跟你说话呢。”

声音更近了。酒味也更重了。

我慢慢抬起头。

两个男的站在我桌子旁边。

一个穿深色夹克,一个穿格子衬衫,脸都红红的,眼睛都浑浊浊的。

穿夹克的那个手搭在我椅背上,穿格子的那个手撑在桌子上,两个人都往前倾,靠得很近。

穿夹克的笑了一下,露出一排黄牙。

“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哥哥陪你喝两杯?”

我没说话。

我在看他的脸,鼻子塌的,眼袋很重,手上没戴戒指,但无名指上有一圈白印。

以前戴过,现在不戴了,要么离婚了,要么刚摘了。

这些信息不需要想,就自动冒出来了。

“跟你说话呢,聋了?”穿格子的声音很尖,听着刺耳。“我哥好好跟你说话,你这是什么态度?”

我看着他。

“你们是这家店的客人?”

穿夹克的愣了一下。“是啊,怎么了?”

“那喝完酒就回去。”我说。“别站在这儿。挡光了。”

安静了一秒。

穿夹克的不笑了。穿格子的脸从红变紫,像猪肝。

“你他妈——”穿格子的伸手过来,手指快戳到我脸上了。

我没躲,我在想一件事。

这件事不对劲。

我在这座城市活了二十六年,从来没有人在酒吧里跟我搭过讪。

从来没有,不是因为我长得不好看,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是谁。

沈氏集团的大小姐,厉景琛的未婚妻。

不管我穿成什么样,不管我去哪,没有人会凑上来。

这是规矩。

这座城市有它自己的规矩。有些人,你不能碰。

不是我定的,但所有人都知道。

那么这两个人,是从哪来的?

穿夹克的伸手来抓我的手腕。

没有碰到。

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扣住了他的手腕。

不是我的手。

我侧过头。

一个男人站在桌子旁边。很高,穿一件深灰色的大衣,里面是黑色高领毛衣。

大衣料子很软,灯光下面有一层暗暗的光,剪裁很好,一看就很贵。

他手腕上戴着一只表。

表盘闪了一下,我看到了那个蓝色的指针。积家翻转。铂金款。限量两百只。

他的另一只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姿态很放松,像是不经意间路过,顺手做了件事。

扣住夹克男手腕的那只手,力道不大,但位置很准。

刚好卡在关节那里,让夹克男整条手臂都使不上劲。

“两位,”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听起来很礼貌,但那种礼貌是假的,“这位小姐说了不想被打扰。听不明白?”

夹克男脸涨得通红,想抽手抽不出来,想骂人嘴张开又闭上了。

因为他在看这个男人的衣服和表,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人不能惹。

穿格子的也在看。他看了看大衣,看了看表,又看了看男人的脸。

男人的脸很年轻,不到三十。眉毛很高,鼻子很直,下巴很尖。

表情很淡,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

但他的眼睛不是淡的。

那双眼睛看着夹克男的时候,里面有一种东西。

是那种见过很多大场面的人才有的、不用说话就能让人害怕的东西。

这种眼神我见过。在董事会上,在谈判桌上,在那些真正有权力的人脸上。

但这个人不一样。他的那种感觉不是位置给他的,是他自己的。

夹克男终于把手抽出来了,往后退了两步。

穿格子的拉了他一把,两个人跌跌撞撞走了,消失在吧台后面。

男人收回手,低头看我。

“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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