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句话说了一半,陈默硬生生刹住了。
她看着林知言,又看了看一左一右护在自己身边的阿晴和小李,嘴唇动了动,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她想说“其实我是他好兄弟”,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因为她知道这句话说出来之后会引发多少追问,而那些追问每一个她都解释不了。
她也没办法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自己原本是男的,这话说出来没人会信的,只会让场面更加混乱。
“我跟他的确是比较好的朋友,”她吸了一下鼻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但眼眶里还是有眼泪在打转,灯光一照,亮晶晶的,“是你们误会了。”
她这句话的本意是想撇清关系,让两个女生停止误会。
但效果完全适得其反。
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微微发颤,眼眶泛红,手指还无意识地攥着纸巾,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被喜欢的人亲口否定了关系的姑娘,在强撑着替对方圆场。
阿晴和小李对视了一眼,眼神里同时闪过四个字——果然如此。
在她们的视角里,今晚的剧情是这样的:林知言带了一个漂亮姑娘来酒吧,全程照顾得细致周到,帮点饮料让位置留意脚下台阶;后来她不小心听到他说“无论发生什么事,咱们还是好朋友”,这分明就是渣男语录——“我们还是做朋友吧”;然后姑娘一个人默默喝闷酒,眼眶越来越红,他就在旁边干坐着不动,连张纸巾都没递,典型的“我虽然拒绝了你但我还是不忍心不管你”的渣男标配。
而现在,姑娘还在替他圆场——“是你们误会了”。
多么令人心碎的善良。
阿晴伸手按在陈默的肩膀上,力道很轻,像是在安慰一只受了伤的小动物。小李把纸巾盒往陈默面前推了推。
“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阿晴转头朝吧台方向招了招手,声音果断利落,“喝一杯。我请。”
陈默的本意是不想喝的。
她平时不怎么喝酒,以前当男人的时候酒量就一般,顶多两瓶啤酒就开始犯困。
但现在这个情况下,她想不到别的应对方式。
聊天聊不下去,撇清关系越撇越浑,林知言还坐在旁边用一种复杂的沉默注视着她,仿佛她下一秒就会消失在空气里。
她不想继续面对这个僵局,又没办法让话题回到耳夹和粉底上——阿晴和小李明显已经把频道调到了“陪失恋姐妹喝酒”的模式。
那她能怎么办?
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接过那杯酒,低头喝一口,这样就不用说话了。
第一杯是莫吉托的酒精版。
她之前喝了一晚上无酒精的,现在换成了有朗姆酒的版本,喝起来味道差不多,但入喉的时候有一股明显的灼热感,从喉咙一路暖到胃里。
她觉得还行,能接受,就多喝了两口。
第二杯是阿晴点的,说是这家的招牌“悬铃木之夜”,威士忌打底,加了枫糖和苦精,闻起来有股焦糖的甜香。
陈默端起来喝了一口,觉得有点烈,但没有拒绝。
她喝酒的时候很安静,没有什么夸张的表情,也不说话,就只是端着杯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偶尔用纸巾按一下眼角。
眼角其实已经没有眼泪了,但刚才哭过的痕迹还在,眼尾微微泛红,在酒吧暖光的映衬下像一个没来得及卸掉的妆容。
她喝酒的样子让阿晴和小李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这姑娘绝对是伤透了心。
你见过哪个真正开心的人是这样喝酒的?
不说话,不抱怨,不发脾气,就只是安安静静地喝,每隔一阵子用纸巾按一下眼角,好像眼泪会自己流出来而她只是顺便擦一下。
这种沉默的伤心比大哭大闹更让人心疼,因为它意味着这个人已经难受到连倾诉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知言坐在对面,看着这一幕,心里像是被人塞了一块烧红的炭。
他知道陈默为什么哭,不是因为他——不全是因为他。
她哭的是这段时间所有的事情,是醒过来变成另一个人,是找不到工作,是身份悬而未决,是三十五年的人生被连根拔起,是唯一能依靠的人今天跟她说“我要把你当女生对待了”。
而这句话在她耳朵里被翻译成了另一个意思——你连最后一个不用装的地方都没有了。
他什么都知道,但他什么都做不了。
如果是以前的陈默——那个一百四十斤的、穿着旧T恤大裤衩的陈默——他早就一巴掌拍在他背上说“走,洗脚去”,然后两个人勾肩搭背地去街角那家足浴店,脱了鞋往按摩椅上一躺,啤酒一开,所有的烦恼都能在技师的手劲儿里化成哼哼唧唧的抱怨。
如果还不行,就转场去KTV,开个小包间,陈默唱歌跑调跑到天上去,他就在旁边笑得拍桌子,两个人吼到凌晨两点,然后去路边摊吃碗馄饨,回家倒头就睡。
那是他熟悉的、擅长的、唯一会用的安慰方式。
但现在不行了。
现在他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陈默的肩膀。
他不能拍上去,因为那个肩膀是窄的、柔的,裹在缎面裙子里,他的手掌拍上去的触感会跟以前完全不同,他不知道自己会有什么反应。
他也不能带她去洗脚,因为他想象不出陈默穿着这条裙子躺上按摩椅的画面。
他甚至不能过去递张纸巾,因为那个距离太近了,近到他能闻到她头发上的洗发水味道,近到他会忍不住想伸手去碰她散落在肩上的发丝。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原地看着她一杯接一杯地喝,同时把自己面前那杯威士忌喝完。
他倒是想跟着一起喝,但他不能——车钥匙在裤兜里硌着他的大腿,随时提醒他今晚必须保持清醒。
他至少还有这一点理智,知道待会儿还得开车把她送回去。
两个多小时后,陈默终于放下了杯子。
不是因为她不想喝了,而是因为她的大脑已经停止了“想”这个功能。
酒精从胃里扩散到血液里,从血液里漫进大脑皮层,把所有清醒的思维一根一根地泡软。
她没有发酒疯——她不是那种喝醉了就大哭大笑的人,她是另一种类型的醉酒者:沉默的、静止的、像一台被慢慢拔掉电源的机器。
她的脸颊泛着一层不正常的酡红,眼神的焦距开始失准,身体的重心越来越低,整个人像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地往沙发里面按。
林知言注意到她安静了太久,抬眼一看,发现她已经歪在卡座的角落里,脑袋靠在沙发靠背上,眼睛半睁半闭,胸口随着呼吸缓慢而均匀地起伏。
桌上的杯子里还剩小半杯酒没喝完,阿晴和小李也都已经放下了杯子,三个女生里陈默喝得最多,大概是因为她最不懂得拒绝。
那两个女生还在兴致勃勃地聊什么“竹马战胜天降”的话题,陈默听着听着就安静了,又吸了吸鼻子,眼角最后一丝湿润终于滑落下来,然后她忽然动了。
她站了起来。
动作不猛,但很突然,像是一个被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驱使着的人偶,缓缓地从卡座上滑下来,两只脚踩在地上晃了晃,银色凉鞋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阿晴下意识的扶了她一下,她没理,而是直接朝林知言那边走过去。
她的步伐并不像清醒时那样小心,但醉意让原本就柔和的步态变得更慢、更没有规律,仿佛每一脚都踩在棉花上。
林知言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就看到陈默走到他面前,然后膝盖一弯,整个人像一袋没扎紧的面粉一样直接倒在了他旁边的空位上——准确地说是半边身子倒在了坐垫上,半边身子靠在了他的腿边。
她的眼睛已经闭上了,呼吸绵长而均匀,嘴微微张着,发出一声极轻的呼噜。
就这么睡着了,甚至没有说一个字。
卡座里安静了两秒。
林知言低头看着倒在自己旁边的陈默,心里涌上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尴尬,不是紧张,而是一种很奇妙的、不合时宜的欣慰——她不会发酒疯,这倒是真的。
这个优点在她当男人的时候就很明显,现在变成了女生也没有消失,总归还是同一个人。
但接下来他马上意识到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就是他得把她弄回去。
他弯腰拍了拍陈默的肩膀,喊了两声“老陈”,没有反应。
又提高了音量喊了一声“陈默”,还是没有反应。
她不省人事,像一块吸饱了酒的沉木头,陷在沙发里纹丝不动。
林知言直起腰看了看周围——阿晴和小李看着这一幕,脸上写满了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似乎在说“我们看你怎么收场”。
他想了想,第一方案是把她拉起来扶着走。
但他刚伸手抓住陈默的手臂往上提了一下,就看到她的头无力地歪到一边,脖子仰到了沙发扶手上,一个完全借不上力的角度。
他赶紧把她放回去,放弃了。
第二方案是背。
他转过身去,比划了一下自己的后背和陈默的身长,然后发现了一个问题——她现在一米五几的身高,整个人又娇又小,背在背上大概会像一只挂在树枝上的考拉,而他的双手要勾住她的腿弯,这动作本身就有点亲密。
再加上她穿着裙子,裙子会在背后绷起来,他要是背她的话,手不知道往哪儿放。
他也放弃了。
那就只剩最后一个选项了。
林知言深吸了一口气,弯腰把陈默从沙发上捞了起来。
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背,另一只手穿过她的膝弯,往上一用力,把她整个人抱了起来。
她的体重比他想象中轻得多,他差点用力过猛把自己闪到。
以前的陈默他也不是没背过——大学有一回打篮球扭了脚,他把陈默从操场背回宿舍,一整个后背的汗,走了二十分钟感觉自己背了袋水泥。
但现在怀里这个人,轻得像一捆晒干的芦苇。
他低头看了一眼,发现她的头自然地靠在他的胸口,额头贴着他的锁骨位置,呼吸温热地拂过他的衬衫前襟。
裙子垂下来,裙摆在半空中轻轻晃动,银色凉鞋有一只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自己踢掉了,另一只还挂在脚尖上,摇摇欲坠。
阿晴看到这一幕,愣了一下,然后把陈默踢掉的那只凉鞋捡起来,塞进林知言挂在手腕上的女式手提包里。
小李则是眯起了眼睛,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林知言的脸。
“你们不是好朋友吗?”小李问,语气里带着一种“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的意味,“好朋友会这样公主抱?”
林知言感觉到自己的耳根开始发烫。“她住我家隔壁。”他说。
他不知道这句话能解释什么,他只是觉得应该说一个事实,哪怕这个事实听起来并不能证明任何东西。
小李没有辜负他的期待,她冷笑了一声,那个笑里带着十足的不屑。
“渣男。你们这叫‘是隔壁邻居’?你看她的眼神从头到尾就没离开过她,她喝醉了你第一个冲过去,公主抱的手法比男朋友还男朋友——你跟我说你们只是邻居,住对门那种?”
林知言张了张嘴,想要反驳,但话说到一半才发现自己无处下口。
他总不能说“其实我跟她是大学室友,认识十几年了,所以不是我渣,是我不想碰她”。
他只能艰难地摇了摇头,声音放低,像是怕吵醒怀里的陈默。
“事情比较复杂。我跟她的确是很多年的好朋友——正因为是好朋友,所以比较麻烦。”
阿晴听到这句话,眼睛忽然亮了。她跟小李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两个人沉默了一秒,像是在达成某种默契的共识,然后一起点了点头。
“青梅竹马。”阿晴轻声说,语气里带着一种“终于懂了”的释然。
“两小无猜。”小李接上,双手抱在胸前,眼神变得柔软起来。
“住对门。”
“认识十几年——”
“——却碍于朋友的关系,不敢把爱说出口。”
阿晴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声音微微发颤,仿佛自己也被这个虚构的爱情故事感动了。
小李则是把双手交叠在胸前,仰头看着林知言,又看了看他怀里醉得不省人事的陈默。
“其实你们这样,跟夫妻也没什么区别了呀,”她的语气突然变得认真起来,像是在陈述一个已经被所有人默认的事实,“住得近,关系好,有什么事都能互相照应,他为她戒了酒开车送她回家,她为了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来这种自己不太来的地方,还因为他说了句什么哭了——再好的朋友也不会为朋友做到这个程度,可你们偏偏都做到了,却还在这里说‘只是好朋友’。”
林知言听到这句话,脸彻底红了。
他想说“不是你们想的这样”,但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陈默——这个的确跟他住对门、的确认识了很多年、的确因为他今晚说了某句话而掉了眼泪、而他又的确为了送她而滴酒未沾的人。
这个场景,怎么看都像是情侣,而不是兄弟。
他强行否定的话梗在喉咙里,卡了许久,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最后他在众人的唏嘘和一片小声的“答应她答应她”中抱着陈默走出了酒吧。
夜风从街巷里穿过来,吹在他发烫的脸上。
他的脚步比任何时候都更小心翼翼,怕自己走快了怀里的陈默会掉下来。
在停车场,他把陈默小心翼翼地放进副驾驶,帮她系安全带的时候尽量不去看她因为醉酒而泛红的脸颊。
关上车门,在驾驶座上坐了将近一分钟才发动车子。
他拧钥匙的时候手还在抖,他不知道自己抖的是什么——是担心,是尴尬,是刚才那句“跟夫妻也没区别”在他脑子里反复回放,还是某种他不敢承认的、正在慢慢爬出心底的东西。
沿江城的深夜马路空荡荡的,路灯的光一团一团地从挡风玻璃上掠过,每一盏都在他脸上投下一明一暗的交替。
副驾驶上的陈默安静地睡着,呼吸声细微而均匀,偶尔嘴唇动一下,像是在梦里继续跟谁争辩什么。
到了小区楼下,他把陈默从车里捞出来,再次用公主抱的姿势把她抱上了六楼。
老小区的楼道灯是声控的,每走一层就要用力跺一脚才能亮起来。
他跺脚的时候怀里的陈默会微微皱眉,他就停下来不动,等灯亮了再走。
到了六楼,他摸出陈默包里的钥匙开了门,穿过客厅,用后背顶开卧室的门,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
卧室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光很暗。
陈默陷在枕头里,头发散开铺在枕面上。
他俯身帮她脱掉脚上仅剩的那只凉鞋,把两只鞋并排放在床边后,犹豫了一下,又伸手把她耳垂上的夹式耳环轻轻摘下来,放到床头柜上。
她的脚后跟果然磨掉了一小块皮,红红的,他低头看了一眼,眉头皱了一下,去客厅找了创可贴,蹲在床边给她贴上。
然后他拉过被子,仔细地盖在她身上,细细掖好四角。
这是他第一次为别人做这个动作,动作很慢,像是在照顾一个随时会碎裂的瓷器。做完这一切,他对自己说,可以走了。他没有理由留下来。
但他刚要转身,手腕忽然被拉住了。
陈默的手从被子下面伸出来,攥住了他的手腕。
她的手指很细,没什么力气,但刚好够让他停下来。
她的眼睛没有睁开,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了句什么,含糊得像是梦话,又像是最后一丝清醒意识在酒精的浪潮里沉下去之前发出的求救信号。
林知言低下头,弯下腰靠近她嘴边,让自己能听清那些带着酒气的呢喃。
“不要离开我。”
她说这几个字的时候,眉头轻轻皱着,像是在梦里也在害怕什么东西会消失。
蜷侧的身子像一只窝回巢穴的小猫,呼吸沉重而缓慢,眉头在他说完之后微微舒展,却依然拉着他的手不放,仿佛那只手是唯一还能牢牢抓住的浮木。
林知言维持着弯腰的姿势,一动不动。
他不知道她这句话是对谁说的——是对他,还是对所有那些已经离开她的人。
也许在她心里,他和她的父母、她的工作、她原来的身体一样,都是迟早会离开的东西。
她这辈子失去的东西太多了,多到她默认所有好东西最后都会走。
他慢慢在床边坐下来,没有把手抽回来。
“我不走。”他低声说。
她的眉头缓缓舒展了。手还是没松开,但力道轻了一些,从攥变成搭,像是确认过浮木还在之后终于可以放心地漂着。
林知言就这么坐在床边,在昏暗的床头灯光里保持着同一个姿势。
他的拇指无意识地、极轻地摩挲了一下她的手指,一个温柔到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动作。
然后他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阿晴在她们三人的群里发了一条消息,上面只有一句话——“到没到家?她睡了没?”
他用单手打字回复:“睡了。”
发完之后他看了看自己还被攥着的手腕,又看了看床上蜷缩成一团的陈默,放弃了把自己从这场十八年的友情里抽身而出的最后一点念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