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变身美少女,然后成为好兄弟的妻子 - 第21章

从烤肉店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彻底凉下来了。

沿江城的秋天短得像一句没说完的话,夏天拖拖拉拉不肯走,冬天又急吼吼地在后面催,真正舒服的秋日傍晚大概也就这么十来天。

街道两旁的法国梧桐开始掉叶子,金黄色的叶片稀稀落落地铺在人行道上,踩上去沙沙响。

陈默走在林知言前面半步,风衣的腰带在身后轻轻晃动,手里拎着刚才在饰品店买的小纸袋,耳垂上那对新买的珍珠耳环随着步伐微微摇摆。

她拐进了一家女装店。

不是那种商场的品牌专柜,而是一家开在老城区街边的独立买手店,橱窗里挂着几件秋季新品,暖色灯光打在焦糖色的毛衣和米色阔腿裤上,看起来柔软又舒服。

陈默推门进去,门上的风铃叮铃响了一声,她跟店员点头示意了一下,就开始沿着货架一排一排地看过去,手指轻轻拨过衣架上的衣服,偶尔拎出一件来对着光看看细节,然后又挂回去。

林知言跟在她身后,双手插在夹克口袋里,目光在陈默和满屋子的女装之间来回移动。

这家店里全是女装,连衣裙、半身裙、针织衫、风衣、阔腿裤,颜色从驼色到燕麦色到雾霾蓝,全是那种温柔又高级的色调。

他站在货架中间,旁边挂着一排蕾丝内衣,面前是一架子碎花半裙,左边是几顶贝雷帽和羊毛发带,右边是一整面墙的丝巾和围巾。

他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杵在这个空间里,像一头不小心闯进了精品店的熊,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往哪站。

陈默回头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站在蕾丝内衣旁边脸都快要僵了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一声,然后很自然地绕过去把他从内衣区拽到了配饰区的这边,随手拎起一个挂在架子上的粗花呢贝雷帽在自己头上比了比。

“你觉得这个颜色适合我吗?”她歪着头问。

“还行。”林知言的回答跟上次一样敷衍,但目光却在陈默的脸上停了好几秒。

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了。

今天一整天,从饰品店到烤肉店再到现在这家女装店,陈默逛的全是以前绝对不会踏足的地方。

以前两个人一起逛街,要么是去数码城看最新的显卡和机械键盘,要么是去运动品牌折扣店扫货,陈默买衣服的标准是“能穿就行”,一条牛仔裤能从大一穿到大四,T恤领口洗变形了还在穿。

现在她站在女装店里,对着镜子比划一顶贝雷帽,认真程度不亚于当年研究电脑配置。

从买手店出来的时候,陈默手里多了两个纸袋,一件是燕麦色的针织开衫,一件是深棕色的A字半裙。

她把纸袋递给林知言让他帮忙拎着,林知言接过来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了。

“老陈,”他低头看了看纸袋里的衣服,又抬头看了看正在整理风衣腰带的陈默,“我有个问题想问很久了。你怎么现在对这些东西这么感兴趣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陈默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以为他说的是刚才那顶贝雷帽。“帽子没买呀,就只是试了一下——”

“不是说帽子。”林知言打断她,语气不是质问,更像是一种真诚的、不带恶意的困惑,“是说这整件事。你看你这一下午逛了多少家店,看了衣服看首饰,看完首饰又看发带,刚才还在看美甲贴纸。你自己可能没注意,但在我看来,你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默把手从风衣腰带上放下来,这才意识到林知言问的是一件事关她整个人行为模式的问题。

他不是在意那顶帽子好不好看,他是在意她的变化。

她安静了几秒,然后走到旁边的长椅上坐下来,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林知言也坐。

长椅是那种公园里常见的木质长椅,漆面已经被风雨侵蚀得斑斑驳驳,上面落了几片梧桐叶子。

“我现在是女生啊,”陈默把购物袋放在脚边,双手交叉搭在膝盖上,语气很平静,“买女生的衣服不是很正常吗?”

“但你不是以前也——”林知言坐下之后,话说到一半又咽回去了。

“以前也什么?以前也从来不看女装?”陈默替他把话说完了,侧头看了他一眼,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我不看女装穿什么?穿你的衣服穿一辈子?你的T恤我倒是还有几件,但总不能穿着去面试吧。淘宝上买过几次,寄过来一试,不是肩宽不对就是腰围不合,要么就是料子跟图片完全两回事,退来退去烦死了。线下店至少能摸到面料,能试穿,不合适就挂回去,效率高多了。”

她顿了顿,把被风吹散的一缕头发掖到耳后,继续说下去。这次的声音比刚才轻了一点,像是在说一个自己也是最近才想明白的道理。

“其实吧,也不全是因为变成女生了才突然对这些感兴趣。以前就感兴趣,只是以前不会承认,也不敢承认。”

林知言看着她,没有插嘴。

“你不觉得吗?”陈默把目光转向街道对面那排梧桐树,看着一片叶子打着旋落在人行道上,“咱俩以前去商场,路过女装店的时候,你会不会下意识往里面看一眼?也不是什么龌龊的想法,就是纯粹的好奇——这件衣服是什么料子?那个裙子穿起来是什么感觉?看到好看的花纹、好看的配色,眼睛会不自觉地多停一下。但你不会走进去,因为你自己告诉自己——那是女生才去的地方,跟我没关系。看到可爱的装饰、看到发带、看到那种带毛球球的发圈钥匙扣,你也会觉得‘挺可爱的’,但你不会买,因为你下意识就觉得那个东西对你来说是禁止的。不是法律禁止,也不是有人拦着你,而是你自己心里有一条线,那条线告诉你——你是男的,你不可以碰这些。”

她转过头来看着林知言,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脖子上那颗珍珠吊坠。

“但我现在没有那条线了。那条线跟着我原来的身体一起没了。现在是女生之后,那些东西对我来说就不再是‘禁止的’,而是‘可以用的’。以前积攒下来的好奇,好几十年的好奇,现在全都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了解。就像你小时候家里不让你吃糖,长大之后自己有钱了,看到糖果店就会想进去逛一圈。”她把珍珠坠子放回锁骨上,探头看了一眼纸袋里的新裙子,“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不是真的有多痴迷,就是以前没做过。”

林知言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缓缓点了下头。

他想起自己小时候被父母禁止喝可乐,上大学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整箱可乐堆在宿舍床底下。

那种感觉他懂。

但他还是看着陈默的侧脸,说了一句:“能理解一部分。但你变得还是太快了。”

“老林,”陈默忽然笑了,那笑声里带着一丝无可奈何的自嘲,“从七月底到今天,快三个月了。”她把购物袋搁在膝上,掰着手指数给林知言听,“要赶紧习惯,不习惯也得习惯。我还得找工作,还得面试,还得重新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一个声音温柔点、穿得体面点、笑起来好看点的女生,去面试的时候至少不会被第一眼就刷掉。现在外面职场什么环境你不是不知道——能力差的可以慢慢教,长得顺眼的不会一上来就被拦在门外。我以前也觉得这是歪理邪说,现在自己站到镜子前看了几天之后才明白,有这张脸就好好收拾它,这是我现在为数不多的优势。”

她说到这里,把双手搁在膝盖上,像在做一个季度汇报般微微坐直了身子,但语气还是带着一丝云淡风轻的补充:“对了,我月经都来过三次了。”

林知言听到这话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整个人往长椅扶手上靠了半寸。

但陈默完全没给他反应的时间,继续说下去,语速不快不慢,带着一种中年人对身体不适的务实态度。

“也亏得我是三十五岁的灵魂——第一次来的时候是八月初,早上起来发现床单上红了一片,当时脑子确实空白了几秒。但下一秒我就打开手机搜‘痛经怎么办’,然后去楼下药店买了布洛芬、卫生巾、暖宝宝,又在网上下单了两条生理期内裤。第二次来就有经验了,提前在包里备好了卫生巾,冰箱里冻了红糖冰块。第三次来的时候已经能面不改色地跟药店店员说‘我要那个加长夜用型的’——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倒是我想多了。”她把裤袜上沾着的一片梧桐叶捻起来放回地上,“不过说真的,来大姨妈是真的好难受。那种疼不是肚子疼,是腰上像绑了块冰,又酸又坠,整个人都不想动。”

林知言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他跟女生交往过,自然知道月经是怎么回事,但那些前女友从来不会用这种语气跟他讨论生理期——她们要么撒娇说“肚子疼想要抱抱”,要么生气说“你根本不懂”。

但陈默说这件事的语气,像是修车的在说上次发动机缸垫漏了换了多少钱——纯粹的技术汇报加一点点使用者体验反馈。

“还有高跟鞋,”陈默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上那双棕色短靴,站起来走了几步,用脚尖点了点地面,动作利落而平稳,“这双跟不算高,没昨天那双凉鞋那么折磨人。现在穿高跟鞋走一个小时完全没问题,上楼下楼也不用手扶着栏杆了。主要还是练出来的——刚开始穿高跟鞋的时候那叫一个惨,在客厅铺着地毯练走路,每一步都像踩地雷,脚踝打颤,小腿抽筋,差点把茶几上的杯子扫下去。现在嘛,”她说着就沿着人行道来回走了几趟,步伐轻盈流畅,鞋跟在铺着梧桐叶的地面上踩出清脆的嗒嗒声,“走个一上午都还好,当然穿久了还是会酸。”

她扭过头来看着林知言,眼睛里有种刚完成一项难度不低的挑战后微妙的得意感,正要说什么,下一秒那只迈出去的左脚落地时正好踩在一颗小石子上。

石子在鞋跟下往右一滑,她的脚踝往外一崴,整个人的重心瞬间失控,双手在空中胡乱挥了一下,购物袋飞了出去,身体往右侧跌下去。

林知言冲过去的速度大概比他自己意识到的还要快。

他在陈默身体倾斜的那一瞬间就已经从长椅上弹了起来,一步跨过去,左手揽住她的腰,右手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整个人往自己怀里一拉。

陈默的肩膀撞在他胸口的位置,额头的头发扫过他的下巴,他闻到了她用的洗发水的味道——铃兰香,淡淡的,跟秋天傍晚的凉风裹在一起。

她下意识地抓住了他夹克的前襟,那只新打了耳洞的手腕贴在他锁骨的位置,整个人半挂在他身上,仰起头就能看到他下巴上新冒出的胡茬。

“老林,”她仰着头看他,嘴角慢慢地弯起来,“你演偶像剧呢?”

林知言低头看着她,她整个人被他圈在怀里——风衣的领口因为刚才的晃动微微敞开,珍珠项链歪在锁骨一侧,耳环还在微微晃动,脸上因为刚才那一瞬间的惊吓泛着浅浅的红,眼睛却在笑。

笑容还是陈默式的——坏坏的、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抓到机会就要揶揄他两句的熟悉弧度。

“你就这个样子,”他说,“跟偶像剧也没什么区别。”

陈默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下意识地“切”了一声,本来想趁机再调侃林知言两句,也正准备站直身体拍平衣摆,忽然间感觉到自己的手腕还在被林知言握着。

他的手指扣在她的腕骨上,掌心的温度隔着薄薄的风衣袖口传过来,温热而干燥。

她低头看了一眼那只手,又抬头看了看林知言的脸,忽然觉得心口的位置有什么东西轻轻地动了一下——不是心跳加速那种剧烈反应,而是一种很小很小的、像是羽毛落在水面上的触动,痒痒的、酥酥的,带着一丝说不清的开心和温馨。

她一直以为自己对林知言是纯粹的兄弟情谊,是认识了十七年的老铁。

刚才调侃他“演偶像剧”的时候,她还是那个跟林知言喝酒吹牛的自己——想吐槽就吐槽,想拍他肩膀就拍他肩膀,从来不会觉得这个人跟“心跳加速”四个字能扯上什么关系。

但现在她站在九月的风里,闻着他衣服上烤肉味夹着咖啡香的混合气息,感觉手腕上那片肌肤正在微微发烫——烫得让她有点发慌。

过了大概三四秒,林知言松开了手,后退半步,下意识地解释了一句:“刚才怕你摔着。”

“没事,”陈默低下头拍了拍风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用整理衣服的动作给自己争取了几秒钟时间整理心思,“是我自己不小心——以后走路不看风景了,看路。”

林知言弯腰帮她把飞出去的购物袋捡起来。

燕麦色针织衫从袋子里滑出来半截,他笨手笨脚地塞回去。

陈默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的后背,忽然发现秋天傍晚的光线其实特别好看——梧桐叶子黄了,街上的人脚步慢了,林知言弯腰时的背影跟她记忆里大学时候那个背双肩包的男孩已经判若两人。

她想起刚才说的那句话——“以前没做过的事,现在可以做了。”那她现在能对林知言做、而以前做不了的事,又是什么?

她在心里把这个问题藏起来,用一句“快点吧再不走天就黑了”打发走自己和林知言,迈开步子往前走。

这一次走得很稳,微微转头又撇了眼身后同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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